学校各部门: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要求,现将2019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与申报条件
(一)青年基金项目
以培养青年科研骨干,建设高水平基础研究后备人才队伍,支持区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面向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自主选择研究方向自由探索,激发我区青年科技人员创新活力,培育创新团队为主要目的。青年基金项目共设置100万元,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实施周期1-2年。
申报条件:在我区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未主持过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二)一般基金项目
以获得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创新成果为主要目的,着眼于总体布局,突出重点领域,凝聚优势力量,注重学科交叉融合,激励原始创新,提升我区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整体水平。一般基金项目共设置200万元,每项资助经费5-10万元,实施周期1-2年。
申报条件:在我区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主持或参与过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三)重点基金项目
以增强我区基础研究的影响力和若干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在已有自由探索、学科布局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从零到一的原创性新研究,为我区重大技术研发提供源头支撑。重点基金项目共设置100万元,每项资助经费10-20万元,实施周期2-3年。
申报条件:在我区注册的高校、院所和企业等单位在编的正式在职人员,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及以上学位的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5周岁,主持或参与过自治区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体指:科技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以及西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所有科技计划项目。
(四)联合基金项目
联合基金项目是自治区科技厅与协议单位共同支持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的基金。旨在发挥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引导与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基础研究,促进有关部门、企业、地(市)与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培养科学与技术人才,推动我区相关领域、行业、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提升。联合基金项目共设置400万元,不单独受理,协议单位(日喀则市人民政府、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西藏民族大学、西藏农牧学院)可按照联合基金协议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自行受理本单位(地区)申报的联合基金项目,履行各单位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筛选、立项、过程管理和结题验收等职责,择优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备案。
二、注意事项
(一)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采取纸质材料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申请人在西藏自治区科技项目管理系统(网址:)注册并登陆申报,网上提交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将系统生成的文本材料加盖公章,一式四份(含附件复印件)提交至主管(推荐)单位,由主管(推荐)单位按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函,并将系统生成并加盖公章的文本材料(一式二份)一并报送至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与社会发展处。
(二)项目申请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申报和参与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数不能超过2项。
(三)自治区自然基金学科分类基本采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标准,项目申请人要认真填写,选择到学科最后一级,以便于科学分组、同行评审。
(四)自治区自然基金各类别项目资助金额可根据相关项目申报情况进行调整。
(五)项目组成员须在申报书的签字栏签名,对人员排序予以确认。
(六)本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17日,逾期概不受理。
(七)有下列情形的,不得推荐和申报本年度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
1.非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不能推荐自治区自然基金项目;
2.承担自治区重点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尚未结题验收的;
3.有不良科研诚信记录的单位和个人。
(八)有下列情形的,申报不予受理:
擅自更改申报书模板;依托单位或合作单位未盖章;缺少佐证材料及有关附件;项目组成员未签字;未填身份证号、身份证号不真实;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内容不一致等。
三、项目申报指南
见附件1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泽仁达瓦 欧霞
电话:0891-6384979
附件1:2018年度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自治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书
附件3: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撰写与排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