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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日期:2020-05-27点击:

学校各部门:

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教技〔2019〕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技〔2020〕20号要求,现将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十大网赌信誉网址的各类研究成果,由西藏自治区教育厅统一提名,提名数量不限,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联系十大网赌信誉网址科研处洛桑塔杰进行登记备案。

2.专家或组织提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3 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飞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3)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二、提名程序

(一)提名号发放

1.我处将根据电话接收的备案情况为教师发放提名号和校验码。

2.专家或组织提名前,请责任提名专家或组织于2020年5月30日前通过本人电子邮件或组织单位邮箱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4,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组织)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或组织名称)”。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教育部将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后发送提名号和校验码。

(二)提名书填写

1、通用项目可于2020年6月1日起凭提名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系统网址:,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

2、专用项目参照提名书模板(附件1)、按照保密规定填写和提名。专用项目需按要求于2020年6月15日前,至教育部科学技术司进行成果登记。

三、材料报送

(一)电子版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直接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17:00

2、专用项目电子版提名材料,刻录在1张光盘上,与纸质版材料一同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通用项目:纸质提名书2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纸质提名书请从管理系统下载打印,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2)。

2、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0套(含1套原件,主件、附件一并装订成册),提名项目汇总表(附件3);如有回避要求,回避专家申请表1份(附件6 ,选填)。

3、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4、报送地点:科研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洛桑塔杰  联系电话:18989083826                                                                          

 

 

 

科研处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