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初试成绩中外国语成绩30分以上(含30分)及格;业务单科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及格;总分成绩130分以上(含130)及格。 2.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50分,总成绩60分以上(含60)及格。 3.(1)依据报考专业、导师招生计划,按照同一个研究方向下的总成绩排序和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录取。(2)研究生招生办依据当年招生计划,按总成绩以研究方向分类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初试成绩排名确定;初试成绩相同者,按专业成绩排名确定。如研究方向招收不满需要调剂的,按未被其他研究方向录取的考生中以专业基础课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如专业基础课相同者按初、复试合计的总成绩排名;如总成绩相同者按复试成绩排名录取。
西藏藏医大学研究生处 2021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