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按照区财政厅和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为做好年终对账和2021年财务决算工作,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自2021年12月10日开始停止报账,进行年终结算,新年度开账时间另行通知。各类日常报销、差旅费报销、个人收入报销等业务截止日期2021年12月10日。请各部门合理安排时间尽快办理2021年报账事宜。
二、各类财政专项资金按照预算批复和预算执行时间要求,务必加快预算执行,并于年终结账前执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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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请各部门认真清理各项借款,及时办理报销、冲销手续。
四、请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及时清理各类合同尾款和质保金,符合支付条件的,尽快联系施工单位或供应商,及时履行相关手续,确保年底结账前完成支付。
五、相关业务咨询:宋文亮、次旦卓玛 0891-6377148
特此通知
财务科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