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宣传部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通知要求,支部于11月11日通过线上会议形式组织支部党员开展了《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的学习活动,学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次仁同志作为支部普通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支部书记普琼次仁主持。
会上,支部书记普琼次仁传达了学校关于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的通知精神;支部副书记顿珠次仁传达了自治区文明委关于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的通知,领学了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论述摘编》概要,结合本次学习主题,领学了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相关内容。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人类精神文明发展的新阶段,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和领会《摘编》精神,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教务处/文图 米珍/传